摘要: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引导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设立这个节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为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12月4日下午,山东大学附属中学邀请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孙静做了一场题为《与法同行,护航青春》的专题讲座。附中2020级全体初一学生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共同聆听了本次讲座。讲座由初一年级委员、忠敬团队主责班主任张永坤老师主持。
孙静从宪法与生活的关系讲起,根据初中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征,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同学们讲授了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弘扬学习宪法的意义。
青少年是人格形成的重要时期,好奇、敏感、爱冒险、好占上风、喜欢模仿、辨别能力弱是青少年普遍的心理特征,如果受到不良刺激,他们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孙静结合一些发生在学生身边的鲜活案例,采取以案讲法、以案学法的方式为学生讲解了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根据司法机关的有关统计,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是未成年人涉及的主要犯罪类型。孙静运用一个个真实案例,使学生了解法律、敬畏法律,树立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培养他们遵纪守法、崇尚法治的优良习惯。
孙静言辞真切、内容殷实、贴近实际,同学们听得全神贯注。生动精彩的普法课结束后,同学们都收获满满。
【学生感受】
李尚云青:听了孙静法官的讲座,我意识到自己的生活中还有一个公正、严谨、伟大的守护者规范我的行为,维护我的权利并给予我义务,那就是法律。即使是青少年,我们也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当心中有负能量时,我们应该用正确的方式处理,时刻认识到法律的存在,约束自己,保护自己。
李季泽:青少年时期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我们对任何事物都充满了好奇,爱冒险,爱尝试,但辨别能力也较弱。然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要努力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远离犯罪的可能,让法律成为规范我们行为的伙伴。
张轩萌:今天是宪法日,孙法官给我们带来了法律知识。我们已经13岁了,也到了承担法律责任的关键年龄,了解法律知识很有必要。故意伤害、抢劫等罪行看似遥不可及,但一个个活生生的例子却实实在在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一定要做个懂法守法的中学生。
张鑫存:从孙法官的口中,我们不仅了解了宪法,还知道了国家对犯罪年龄的界定,明白了青少年犯罪也需要负法律责任。通过孙法官绘声绘色的案例讲述,我们加强了自我保护意识,认识到法律的严谨和重要性。
在成长的路上,宪法始终在为每一位社会公民保驾护航。此次法治讲座,让广大学生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得到了提升,为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成为社会合格公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法治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学校将不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撰稿:张璇 照片:忠敬一班李锦皓 杜相雨 审稿:王庆刚 张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