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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附属中学学生会章程
发布时间:2018-06-05      点击次数:5344

山东大学附属中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山东大学附属中学学生委员会,简称山大附中学生会。

第二条  组织性质

山大附中学生会是山大附中团委领导下的全校性学生群众组织。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为准则。

第三条  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学校的办学方针。组织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地发展。

(二)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学生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民主管理。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第二章  组织与机构

第一条  权力机关

学生常务委员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常务委员会接受学校职能部门的领导,接受全校学生的监督。

第二条  机构设置

山大附中学生会下设主席团、秘书处、组织部、自律部、学习部、体育部、文宣部、社团部、卫生部、生活部。

第三条  各部组成

(一)学生会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各部部长组成。

(二)学生会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理事若干。各部理事根据需要由部长决定,一般控制在10—30人,每年级至少3人,如需增加人员,向常委会提交申请。

第四条  各部分工

(一)主席团:全面负责学校学生会工作。

(二)秘书处:对主席团负责,协同各部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评价考核制度,召开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

(三)组织部:协调各部门关系,组织发展团员,班干部培训工作,考核学生会干部。

(四)自律部:负责对学生会成员纪律检查和监督,学校学生纪律检查、规章的执行情况。

(五)学习部:学校学生学习生活,班级学习纪律。

(六)体育部:学校及学生会各项体育活动。

(七)社团部:负责学校兴趣小组,组建各类社团。

(八)文宣部:负责与各班团支部做好文艺、宣传工作,主抓广播、报栏、橱窗等。

(九)卫生部:学校卫生纪律。

(十)生活部:学校午餐秩序。(生活部一般由在校午餐人员担任)

第五条  工作开展

(一)学生会成员必须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二)定期召开学生会常务委员会,由秘书处负责召集。

(三)每周召开各部工作例会,研究本部工作任务,由第一副部长召集。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学生会全体委员会议,进行思想学习,由组织部召集。

(五)每次会议实行点名制度,由秘书处记入档案,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第三章  任职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政治,思想进步,品质高尚,上进心强。

(二)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学校纪律。

(三)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办事公道,作风民主。

(四)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无不及格现象。

(五)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责任心强,善于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协作精神。

(六)工作积极主动热情,勇于奉献,敢于大胆管理,一丝不苟、大公无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七)接受学生会组织部的考核、服从管理。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一) 学生会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 学生会成员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对本会工作进行批评、监督、建议的权利。

(三) 学生会成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各项决议和条例及维护本会声誉的义务。

(四)学生会成员有对学校工作的建议权,对学校部分工作有参与权。

第五章  干部任免

第一条  选举

学生会成员的产生是采用选举的办法,由学校领导、学校团委、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团。每年一次。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免去干部职务。

(一)违反纪律或学校有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者;

(二)工作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三)因能力所限,工作无明显起色;

(四)对自己要求不严,表率作用差;

(五)学期考试成绩出现明显后退现象;

(六)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后果者;

(七)工作问题较多,学生反映较大的;

(八)其他不适合担任学生会干部情况的。

第三条  免去学生会干部是要提请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报请学校团委批准。

第六章  各部职责

第一条  主席团

(一) 负责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主持学生会部长例会,传达校团委的决议和指示,研究、制定、安排学生会的工作,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常务委员会、学校团委讨论决定。

(三)了解掌握其他委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必要时向学校团委反映。

(四)检查各部计划、决议和执行情况,按时向团委汇报工作。

(五)抓好学生会委员会自身建设,认真学习,加强团结,充分发挥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督促和帮助各委员做好分管工作。

(六)主持每周升旗仪式。

(七)做好团委交给的其它任务,及时向团委老师汇报工作。

第二条  秘书处

(一) 在主席的领导下,负责起草学生会的工作报告、总结、计划、决议、章程等文件。

(二)负责管理学生会的文件、材料等,并做好存档工作,负责学生会会议记录。

(三)负责管理学生会办公室,制定使用和管理细则。

(四)负责保管、购买和领取各类办公用品,监督检查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提高工作效率。

(五)制定学生会工作条例、规章制度,召开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

(六)根据主席团的决议或有关会议的决定,组织草拟和发布通告、通知、会议纪要等其它文件。

(七)认真做好主席团交待的其它事项,及时向团委老师汇报工作。

第三条  组织部

(一)协调各部门关系,做好学生会内部成员的团结工作。

(二)负责各班班干部培训工作,成立班干部培训班。

(三)考核学生会干部,组织测评学生会人员工作情况,及时对学生会成员进行跟踪。

(四)协助学校团委组织发展团员。

(五)协助秘书处做好学生会常规管理工作

(六)完善本部工作细则,分工合理。认真按时制定本部计划,并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第四条 自律部

(一)能够对全校同学进行纪律宣传和教育,培养广大同学的纪律观念,保证各项管理、学习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各种违纪行为能够依据相应的规章条例做出公正的、合理的处理,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规范为准绳”。

(三)协助学校检查学生遵守校规章制度的情况;维持各种集会、大型活动的纪律;

(四)负责学生会内部的纪律检查工作,并及时通报给常务委员会。

(五)配合学校职能部门杜绝学校不和谐现象。

(六)完善本部工作细则,分工合理。认真按时制定本部计划、,并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第五条  学习部

(一)明确学习部的工作职责,定期召开部属会议,研究工作,交流情况,落实措施。

(二)定期检查学习秩序和学习效果,包括考勤、作业等,抓好学习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三)举办学习经验交流会,学习研讨会以及演讲会等,巩固学生专业思想,激发同学们专业学习的兴趣和热情,改进学习方法。

(四)配合教研组、年级组搞好学科竞赛。

(五)完善本部工作细则,分工合理。认真按时制定本部计划,并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第六条  体育部

(一)积极组织学校体育节,包括运动会,发展学生体质。

(二)负责学校日常间操的管理和检查,并向班主任老师及时反馈情况。

(三)组织举办班级体育比赛、丰富课余生活。

(四)完善本部工作细则,分工合理。认真按时制定本部计划,并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第七条  社团部

(一)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类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二)工作有特色、有创新,广大同学积极参与。

(三)成立各种学生社团,完备各社团的章程、宗旨、活动计划。各社团富有成效的开展工作。

(四)负责对学校社团进行考核和管理。

(五)完善本部工作细则,分工合理。认真按时制定本部计划,并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第八条  文宣部

(一)负责学校的宣传窗、学校展板及校园环境布置。

(二)贯彻执行学校对宣传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广泛进行征稿、约稿、及时表扬宣传工作积极分子。

(三)负责学校文艺、宣传常规工作的检查、评比,并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

(四)积极组织学校文化艺术节、包括文艺汇演,搞好重大节日的庆祝活动,组织排练节目,参加学校各种文艺比赛,

(五)指导协调广播站、学生会网站工作。

(六)围绕重大节日和学校大型活动作好宣传鼓动工作。

(七)完善本部工作细则,分工合理。认真按时制定本部计划,并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第九条  卫生部

(一)贯彻学校关于劳动、卫生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二)负责全校清洁卫生工作,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评比、公布、督促各班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全校性的卫生大扫除。

(四)完善本部工作细则,分工合理。认真按时制定本部计划,并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第十条  生活部

(一)负责维持学校午餐纪律。

(二)检查学校午餐秩序,及时反馈给班主任,上报政教处。

(三)大力宣传倡导爱惜粮食,按要求就餐的风气。

(四)完善本部工作细则,分工合理。认真按时制定本部计划,并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第七章  日常工作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周五召开,总结本周存在的问题、部署下周工作重点。各部例会不定期召开,及时传达团委及常务委员会的要求。学生会全体会议每学期一次,通报工作要求。

第二条  各部的具体工作有各部长负责制定并实施,由秘书处统一调度安排。

第三条  各部在开展活动中所遇到的问题,由主席负责解决。

第四条  各部在举办活动前要以书面申请的形式上交主管主席,并经主席团通过,报送学校团委同意后方可举行。活动结束后,要在一周内写一份详细的总结,经主管主席鉴定后,交由秘书处保管。

计划参照办法:第一步.活动计划书;第二步.会议讨论;第三步.统筹;第四步.实施;第五步.总结,备案。

该计划实用于学生会各项活动,在具体实施时应及时向相关老师汇报工作进程,不可延误。

第五条  各部在活动中所需费用,可向学校团委申请。

第六条  学生会各项活动应围绕学校工作具体实施。

第八章  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  学生会成员对内代表学生会形象,对外代表我校全体学生形象,所以学生会成员自身要有一种高度负责的精神。

第二条  在公共场合,学生会成员着装要整洁、端庄、不穿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言谈稳重、得体、有分寸、不哗众取宠。

第三条  当需要到学校各办公室联系工作时,一定要先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与老师说话要谦虚、恭敬,语气要委婉客气,无论对方语气如何,最后都要说上一声谢谢。

第四条  学生会成员严禁出入不健康场所,严禁从事不文明活动,一经发现予以警告。

第五条  学生会成员的日常行为由自律部负责监督、记录,转秘书处备档,在评优时作为重要参考之一。

第六条  学生会干部应按时参加每次例会,无故缺席三次按自动退会处理

第七条  模范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

以上细则如有违犯,按轻重程度分别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开除学生会处分。并在本学期考核时不能评为优秀。

第九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学校团委和学生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条  本章程从2010年9月12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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